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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定向培养直招士官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2-06-14    部门:    点击:[]

为做好定向培养直招士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江西代码:8606)

一、培养对象和条件

定向掊养直招士官的对象,从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中选拔,年龄不超过20周岁(截止当年8月31日)。培养对象应当是男性,未婚,其政治、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军人子女、烈士子女、优秀学生干部优先录取。

二、招生

纳入全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统一实施,执行现行专科提前批次录取政策。

(一)报名。结合填报高考志愿进行报名。填报高考志愿的时间为6月28日8时至7月2日18时,考生在得知分数、分数线和全省排位后进行网上填报。

(二)面试和体格检查。

1.时间、地点及方法。采取划片集中的办法于7月6日到10日组织实施。全省设南昌、吉安两个面试体检点,南昌、九江、上饶、抚州、景德镇、鹰潭市考生在南昌点参加面试体检,赣州、吉安、宜春、萍乡、新余市考生在吉安点参加面试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由面试体检点所在设区市征兵办确定,并及时上报省征兵办。

2.对象确定。面试体检对象由省教育考试院在专科提前批第一院校志愿上线考生中,按考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依照招生计划数的3倍确定。当第一院校志愿上线考生数量不足时,可扩大到非第一院校志愿或服从调剂的上线考生。7月3日前,省教育考试院将面试体检对象,以院校为单位按设区市分类提供给省征兵办。

3.组织面试。面试工作人员以试点部队为主,由试点部队、面试体检点所在设区市征兵办和教育部门选派人员组成,省征兵办派人指导。面试主要通过目测和交谈,依据《定向培养直招士官招生面试表》(式样附后)进行评价,考生面试完毕,面试人员立即填写《定向培养直招士官招生面试表》并签字。面试结论分合格和不合格,结果要当场告知考生,不合格者要说明原因。面试不合格者直接淘汰,不参加体格检查。

4.体检。面试合格对象当即参加体格检查。体检采取“集中编组、密码编号”的形式,按《应征公民体格检查表》规定的项目组织,执行征集高中学历层次义务兵的体格检查标准。

5.职责。各设区市招考办负责将有关信息通知面试体检对象。

6.经费。考生参加体检的往返路费及食宿费用由本人自理。

7.有关要求。考生需带准考证、学生证(或身份证)及5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空腹按时到指定地点报到,由各面试体检点工作人员查验身份,集中保管移动电话,带入体检站。面试体检后,考生自行返回。7月12日前,各面试体检点将面试体检合格的考生花名册及《应征公民体格检查表》、《定向培养直招士官招生面试表》上报省征兵办。省征兵办及时将面试体检结果在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jxeea.cn)予以公布。

(三)政治审查。由省征兵办在体检、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征集任务数确定参加政审人员名单,逐级下达至县级征兵办统一组织政审,7月25日前完成。7月27日前,各设区市征兵办将政审合格考生花名册及《应征公民政治审查表》报省征兵办。

(四)录取。8月5日前,省征兵办将体检、面试、政审合格的考生名单抄送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依据体检、政审和面试合格名单,在相关考生的电子信息中标注合格标志,作为网上录取依据。各招生高校的录取数量,依据考生分数,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20%投档,择优录取。8月10日前,省教育考试院将录取名单抄送省征兵办和试点高校,按规定发录取通知书。省征兵办将录取名单抄送试点部队,将《招收士官体格检查表》、《招收士官政治审查表》和《定向培养直招士官招生面试表》移交给试点高校,由试点高校装入学生档案。

(五)补充。培养对象因淘汰出现的空缺,每年8月31日前可以从同年级修满1年的本专业符合条件的在校生中选拔补充,与招生同步办理,由高校从报名学生中进行体格目测、病史调查和政治、学习情况的初步审查后择优推荐,省征兵办会同部队按照前述招生的办法,组织面试、体检和政审,根据学习成绩、现实表现、入伍意愿等,择优确定为培养对象。

三、办学

定向培养直招士官试点学制3年,毕业后取得大专学历。前2.5学年的全部课程由高校负责,部队根据需要对接指导教学;后0.5学年为入伍实习期,由部队负责,实习完成后由高校办理毕业手续。

(一)淘汰。培养对象在校学习期间,因身体原因不宜入伍的,由学校根据情况调整到其他专业学习;因个人原因,无法完成在校学习,或者拒绝担任士官经教育无效,以及违反校规校纪受处分,或者触犯法律的,由所在学校按规定提交试点部队、兵役机关和教育管理部门批准后,予以淘汰。

(二)毕业。入伍实习合格的学生,按照高等职业学校有关规定和时间要求准予毕业,毕业时本人不返回学校,由学校直接办理毕业相关手续。入伍实习期间无法胜任士官岗位的学生,退回原高校,由原高校按有关规定办理毕业手续。

四、入伍办理

培养对象完成高校全部课程且修满规定学分(除实习外,可以取得毕业证书),于第3学年的上学期(11月份),由高校所在地县级征兵办负责,与当年冬季征集义务兵一并进行身体复检和政治复审,身体健康、政治合格、无慢性疾病、精神病、癔症、癫痫、心理障碍和残疾等功能性障碍和器质性病变的,办理直招士官入伍手续。完成第3学年上学期考试后,持相关介绍信按照规定的时限自行到部队报到,入伍时间从当年12月1日起算。对体检时弄虚作假故意自我淘汰的学生,按照《征兵工作条例》有关条款处理。培养对象入伍后,与义务兵新兵一同完成入伍训练。

定向培养直招士官的档案材料包括:高校学籍档案和《招收士官入伍批准书》、《招收士官政治审查表》、《招收士官体格检查表》、《定向培养直招士官招生面试表》。

五、任命和待遇

培养对象毕业当年,按照《直招规定》的办法,与其他直接从高校招收的士官一同下达士官命令。下达士官命令后执行现役士官的工资标准,享受现役士官的相关待遇。培养对象批准服现役后首次授予军衔前的待遇,按照《直招规定》执行。

定向培养直招士官试点工作的未尽事宜,按照《直招规定》办理。

附件:1、2012年我院定向培养直招士官试点计划表

2、定向培养直招士官招生面试表

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三日

附件一

2012年我院定向培养直招士官试点计划表

单位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培养数量

部队指导机构

空军

大气探测技术

600202

10

空军气象训练基地

二炮

大气探测技术

600202

18

二炮工程大学

防雷技术

600204

2

工程测量技术

540601

15

地理信息系统与地图制图技术

540605

25

合计

70

附件二

定向培养直招士官招生面试表

(式 样)

省(区、市) 县(市、区) 准考证号: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贴照片处

籍 贯

民 族

政治面貌

报考院校及专业

固定电话

手机

报考动机

考生签名:

是否愿意长期在部队担任士官:

考生签名:

以上内容由考生填写

面 试 部 分

内 容

结论

内 容

结论

报考动机

心理素质

语言表达

逻辑思维

形象气质

反应能力

面试不

合格理由

面试结论

面试人员签名:1、 2、 3、

说明:

1、面试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种,6项内容有一项以上不合格,或者不愿意长期在部队单位士官,则面试不合格,面试人员必须在表中注明具体原因;

2、此表装入考生档案。

面试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面试结论为不合格:

(一)入伍动机不端正,献身国防的理想信念不坚定,缺乏经受紧张艰苦部队生活或长期在部队服役的思想准备;

(二)语言表达能力差,吐字不清,语无伦次,词不达意,或有明显生理性口吃;

(三)形象气质差,五官不端正,体型不匀称,外在仪表和内在气质明显不具备士官的基本条件;

(四)心理素质差,无法沟通,性格孤僻,乖戾;

(五)逻辑思维能力差,思路不清,逻辑混乱,思维不连贯;

(六)行为反应能力差,反应迟钝,动作不灵活、不协调;

(七)其他地方明显不符合士官要求的。

  • 附件【show_old.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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