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有关部门:
根据赣信院发[2010]82号关于《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 2010年度在岗人员考核评先办法》的通知精神,特制定2011年度“辅导员、班主任和宿舍管理员考核评先办法”。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辅导员、班主任和宿舍管理员的考核
1、考核范围:院属全体辅导员、班主任和宿舍管理员。
2、考核内容:
(1)辅导员的考核内容: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及服务育人工作;心理咨询的辅导工作;就业指导的引导教育工作;化解矛盾冲突,参与处理有关突发事件,维护好校园安全和稳定工作;组织、协调班主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等工作骨干共同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的能力。
(2)班主任考核内容:班主任素质和常规工作、思想政治道德和心理教育、班级管理工作、养成教育和指导工作、指导学生开展各项活动的成果。
(3)宿舍管理员考核内容:工作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效率。
3、考核办法及时间:
(1)、辅导员、班主任的考核办法及时间
A、2011年11月18日之前个人填表。
B、2011年11月30日之前各系组织辅导员和班主任进行个人述职。由各系负责组织评议小组对其进行评议。
C、各系经系务会研究同意后,于2011年12月2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将考核结果报学生工作处汇总。
D、2011年12月9日之前,学生工作处负责审核各系辅导员和班主任考核等次,并将审核结果上报分管院领导,由分管院领导确定考核等次。
(2)宿舍管理员的考核办法及时间
A、2011年11月30日之前由学生工作处组织全体宿舍管理员进行述职。并组织班主任、辅导员、宿舍管理科员、所属楼栋学生代表进行综合测评。
B、2011年12月2日之前,将考核等次上报分管院领导,确定最终考核等次。
4、考核等次和考核比例:考核等次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等次的比例不超过10%。
二、辅导员、班主任和宿舍管理员的评先
1、评选范围:院属全体辅导员、班主任和宿舍管理员。
2、评选条件:
“优秀辅导员”的条件:担任辅导员工作一年以上,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七大精神,钻研业务知识,爱岗敬业,责任心强,模范履行辅导员职责,工作、协调、组织能力强,指导学生党团支部、学生会的建设和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辅导工作成果显著、成绩突出者。
“优秀班主任”的条件:担任班主任工作一年以上,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断提高学生思想政治素质;爱岗敬业,责任心强,模范履行班主任职责,热爱学生、关心学生,努力为学生排忧解难,在学生中有较高威望,所带班级整体积极向上,荣获2010年度“先进班集体”的班主任优先推荐。班级常规工作月考核成绩位于前列,指导学生开展各种课余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成效显著。2011年度班主任工作考核为优秀者。
“优秀宿舍管理员”的条件:热爱本职工作,关心学生,爱岗敬业,工作责任心强,无旷工现象,敢于同违纪行为作斗争。在考核测评中为优秀者。
3、评选办法:
(1)优秀辅导员的评选采取各系推荐一名“优秀辅导员”侯选人,进行10分钟的述职,学生工作处负责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议,分管领导审定,报院党委审批。
(2)“优秀班主任”和“优秀宿舍管理员”的评选采取集中推荐,按照“民主、公开、公正”的原则,参照评选条件,个人述职、评选小组评议、所在系务处同意,学工处审核,分管院领导审定后报院党委审批。
4、评选比例:
“优秀辅导员”或“优秀班主任”和“优秀宿舍管理员”按照10%比例进行推荐。
5、时间安排:
(1)2011年12月7日之前,将 “优秀班主任”和“优秀宿舍管理员”侯选人推荐名单报学生工作处汇总。学生工作处完成“优秀辅导员”的评议工作。
(2)2011年12月9日之前,学工处对推荐的“优秀辅导员”或“优秀班主任”和“优秀宿舍管理员”进行审核。并将优秀人员的推荐名单报院党委审批。
三、考核结果的使用:根据考核最后结果,对考核优秀者予以表彰与奖励;考核称职者继续续聘;考核不称职者予以解聘。
四、组织要求:年度考核评先是一项重要工作,希望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好2011年度的考核和评先工作,防止走过场的现象发生,严格按照以上规定时间安排完成各项工作。
五、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二0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