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寒假社会实践的通知
2011级各班:
为了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使广大学生在社会实践活动中经风雨、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根据我院各专业培养方案要求,《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在理论教学结束后,学生要进行相应的社会实践活动,活动时间安排在寒假,每位同学需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并于下学期开学后提交实践报告等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践形式
学生单独或自由组合,按就近原则在当地进行活动。
二、实践内容(每个学生至少必须选做其中一个项目)
1、参观革命纪念馆、烈士陵园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参观结束后须提交一张活动照片和一篇800字左右的观后感(或心得体会)。以思政实践报告的形式上交任课老师。
2、乡风民俗调查体验或分担家务劳动。活动结束后写一篇调查体验报告(800字左右),并附一张照片。或写一篇感恩父母家庭美德体会,附一张家庭合影照片。以实习实践报告的形式上交任课老师。
3、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参加社区志愿服务、义工联活动(如在当地敬老院、孤儿院进行社区志愿服务、义工联活动)或自主帮助保护弱者、保护环境等其他公益活动。活动结束后要求每位同学提交一张活动照片、一篇心得体会或感想。(内容应包括志愿服务活动的时间、地点、服务内容以及自己参加活动的感受),800字左右。以思政实践报告的形式上交任课老师。
4、开展法律学习宣传或心理健康学习宣传活动。宣传学习内容可以组织家人或邻居收看《今日说法》,或自主参加法院旁听。为留守儿童、留守老人进行心理指导和帮助。宣传学习活动结束后,提交本次活动图片和一份总结报告, 800字左右。以思政实践报告的形式上交任课老师。
三、实践考核方案
每位同学必须完成实践教学中规定的“观后感、心得体会、调查报告、总结报告等相关内容,任课教师根据完成情况、完成质量、参与态度等方面,综合考核,给出成绩。实践教学的考核成绩计入该课程成绩,占课程成绩的20%。
四、实践期间注间事项
1.要求每个学生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做任何违法违纪事情。
2.要求每个学生必须注意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注意饮食安全。
3.加强组织纪律观念,组合活动时听从组长安排。在实践过程中,团队成员之间要做到互助互爱、团结协作。
4.每个学生要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参加实践活动。
特此通知!
思政部思政理论课教研室
201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