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信院发〔2014〕12号
院属各部门: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2014年江西省开展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2014]5号)文件精神及《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申报认定高校教师资格办法(试行)》(赣信院发[2009]04号)文件规定(以上文件均见校园网组织人事处页面政策法规中或江西省教育厅相关网站)。现就做好我院2014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4年申报认定高校教师资格严格按照高校教师准入及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二、申报认定高校教师资格的条件
申报认定高校教师资格必须符合《关于2014年江西省开展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2014]5号)文件规定的身份条件、思想品德条件、学历条件、教育教学能力条件等。
三、组织实施
1.申报认定工作由组织人事处组织协调、资格审查及汇总申报,具体环节由各相关部门实施。
2.思想品德情况由申报人所在系部或所任课系部组织评议鉴定并填写思想品德鉴定表;普通话水平由学院普通话测试站组织测试;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工作由教务处牵头、各系部成立评议小组组织听课评议;岗前培训由教务处组织实施;体检由组织人事处统一安排。
3.网络报名和现场确认等均按照《关于2014年江西省开展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2014]5号)文件执行。
四、申报程序
1.申报认定高校教师资格人员自行向所在系部或所任课系部提交书面申请书(4月21日前完成);
2.所在系部同意申报后个人自行报名进行资格审查(4月21日—5月9日完成):
①申报人员自主进行网络报名;
②申报人员向所在系部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统一用A4纸):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网络报名成功后直接下载,正反打印)
《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大学本科以上毕业证(或专科毕业取得硕士以上学位者,提供专科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复印件1份;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
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原件、复印件1份;
江西省人才流动中心人事代理证复印件1份;
聘用合同书复印件1份;
一寸相片6张,与网上报名的相片相一致。
3.各系部初审本系部申报人员以上材料,汇总后交至组织人事处进行资格审查(5月9日前完成);
4.资格审查合格后进行评议:
①各系部评议小组对审查通过申报资格人员进行思想品德鉴定;
②由教务处牵头、学院各系部评议小组对审查通过申报人员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5.教务处将《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表》统一交组织人事处;各系部 汇总申报人员其它材料至组织人事处。(5月9日——5月30日完成)。
五、时间安排:按工作日程安排表进行。
附件:2014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日程安排表
2014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日程安排表
序号
| 时间
| 工作内容
| 组织实施
|
1
| 4月21日前
| 组织学习宣传、提交申请
| 各系部
组织人事处
|
2
| 4月21日-
5月9日
| 网络报名、资格审查
| 各系部
组织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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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具体时间
由落实单位安排
| 岗前培训、普通话水平测试
| 教务处
普通话测试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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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5月10日-
5月19日
| 思想品德鉴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 教务处
各系部
组织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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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5月20日-
5月30日
| 现场确认、审核申报人材料
| 各系部
组织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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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5月31日-
6月6日
| 体检
| 组织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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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提供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的教学档案
|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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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提供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近三个月(2014年3月-5月)的工资表
| 计划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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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6月7日-
6月12日
| 汇总、审核、上报材料
| 组织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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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6月16日-9月
| 认定与发证
| 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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