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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岗位聘用有关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4-04-02    部门:    点击:[]

赣信院发〔2014〕19号

院属各部门:

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江西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有关问题的通知》赣人社发[2013]81号文件(以下简称江西省人社厅岗位聘用有关问题)、《关于印发〈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设置聘用实施细则〉的通知》赣信院发〔2010〕35号文件和《关于岗位聘用有关工作的通知》赣信院发〔2013〕26号文件精神,特将2014年的岗位聘用及不占现聘等级岗位数审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岗位聘用工作

(一)申报范围

符合赣信院发[2010]35号文件规定的专业技术岗位申报的基本条件和晋级的基本资格条件者。

(二)公布空岗数

1.现空岗数

正高岗空岗 0 个(其中三级2个,四级-2个)

副高岗空岗 4 个(其中五级0个,六级5个,七级-1个)

中级岗空岗 30个(其中八级4个,九级25个,十级1个)

四级、七级、九级和十级岗位人员可根据到达退休年龄近者为先的原则,分别申报高一级,即三级、六级、八级和九级岗位。并空出七级和十级岗。

取得高一级职称资格者可根据空岗情况申报新职称最低档,也可申报原职称级别高一级岗位。

2.见习期满人员聘用初级岗位: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规定办理。

(三)申报程序

1. 个人申报

2. 学院考核审批

3. 公示

4. 上报、审批,办理相关手续

(四)时间安排

1.4月1日—4月7日

①申报人员均需填写《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用申报表》(附件1)

②取得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副高七级和中级十级岗位聘用者,还需提供符合岗位级别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继续教育证书,以考代评的还须提供职称外语合格证书

③各部门将相关材料初审汇总后统一交组织人事处

2.4月8日—4月18日

考核、审批、公示

3.4月19日以后

上报主管局、人社厅审批,办理相关手续

二、不占现聘等级岗位数审核工作

江西省《人社厅岗位聘用有关问题》中提出:

“计算到2013年12月31日止,聘任现专业技术岗位满5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不占现聘等级岗位数,空出的岗位数由单位统筹使用。以上人员在退休之前,可以按照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的任职条件参与竞聘上岗,聘用到更高等级岗位的,须占相应等级岗位数。

对于承担省部级以上重大研究项目、课题或科研项目获得了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专业技术人员(一般排名前三),在本单位没有空缺岗位的情况下,单位可以根据《江西省事业单位特设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赣人社字[2010]82号)文件相关规定,为其申请设置特设岗位。”

根据以上文件精神,学院决定对已占本职称最高级岗位且任本职称五年及以上,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止,距法定年龄不足5年的专业技术人员所占岗位进行岗位职数空出审批,空出职数为学院今后统筹使用。具体安排如下:

1. 组织人事处进行资格审核

2. 学院审批

3. 报主管局、人社厅审核空岗

附件: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用申报表

  • 附件【show.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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