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信院发〔2014〕51号
院属各部门:
根据《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工作改革实施方案》(赣信院发【2014】35号)和《关于调整各系内设机构岗位及职数的通知》(赣信院发【2014】40号)文件规定,现决定招聘专职辅导员,具体如下:
一、考核选聘
成立由分管学生工作和分管人事工作的院领导为组长、副组长、组织人事处、学生工作处、团委、保卫处、思政部等部门负责人和各系主任书记组成的考核聘用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综合面试考核,安排心理测试和体检,拟定聘用人选,院长办公会审定。
二、招聘方式
1. 首先在学院在岗人员范围内进行双向选聘,双向选聘后仍有空缺则面向社会招聘。
2.院内招聘
(1)范围及条件:
学院在岗人员,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有班主任工作经历者。
(2)招聘岗位及职数:
环境工程系一名,要求男性;
计算机技术系一名,要求男性;
电子商务与管理系一名,要求女性;
社会体育系一名,要求男性。
(3)招聘程序:
①个人填写《专职辅导员岗位聘用申请表》,于6月13日前到所招聘系报名。
②各系汇总应聘申请表,并统一办理审核意见后于6月17日前报组织人事处。
③学院考核聘用小组组织述职考核测评,进行心理测试、体检。(具体时间另定)
④院长办公会审定。
3.社会招聘:待院内选聘工作结束后视情况另定。
四、待遇
1.管理:按学院正式员工(即原为编制内人员的按编制管理,原为其它人员的则按聘用制人事代理)管理。
2.收入:专职辅导员待遇按《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专职辅导员等岗位津贴发放办法及考核办法》(赣信院发〔2014〕35号)执行:
(1)基本工资:按学院在编人员或人事代理人员的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2)津贴:专职辅导员的津贴包括岗位津贴、月考核津贴和通信费补贴三部分。
①岗位津贴:专职辅导员任职不足三年的,按学院岗位津贴0.9的系数核发。专职辅导员任职满三年或校龄满三年,且在辅导员岗位上的按1.0的系数核发。
②月考核津贴:按每个专职辅导员每月每生5元,作为专职辅导员的月考核津贴。月考核津贴的发放必须通过所在系、学工处和团委共同考核,其考核总得分作为月考核津贴的发放依据。
A.月考核津贴的核算:
(a) 当月月考核1分值的津贴数=班级人数×5元÷300考核分值。
(b) 实际发放的月考核津贴数=当月月考核1分值的津贴数×当月月考核总得分。
B.当学生外出顶岗实习期间的月考核津贴,按照每月每个学生2元进行考核计发。
③通信费补贴:按每个专职辅导员每月每生0.50元计发。
特此通知
附件:专职辅导员岗位聘用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