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院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学院将积极推进禁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吸烟有害健康。在校园里吸烟,不利于广大青少年学生从小养成良好行为习惯,也有损于营造教书育人的清新校园环境。加强学校禁烟控烟工作,对于建立健康向上的社会风尚,整体提高国民健康水平具有极为重要意义。保障广大青年学生身心健康,营造清新怡人的育人环境,是学院义不容辞的责任。各部门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禁烟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宣传与监管,把禁烟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要采取多种形式,利用世界无烟日、新生入学等重要时间节点,利用课堂、讲座、党团活动等对学生开展禁烟教育。讲透吸烟的危害性,普及基本医学知识,让远离烟草成为广大教职员工和学生的自觉行为,让吸烟者争相戒烟成为时尚,劝阻吸烟,拒绝二手烟,共同创造一个良好的无烟氛围。各系可以通过主题班会、座谈会、黑板报等形式在学生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宣传部、团委要利用宣传栏、校园网、广播站等校园媒体广泛的开展宣传,在办公、教学场所以及学生寝室设立禁烟标识。宣传部将在世界无烟日前夕,组织一次以禁烟为主题的广告、书法、绘画、警句、漫画作品征集活动。
三、建立规章,严格落实
教育部通知规定:所有高等学校建筑物内一律禁止吸烟,也不得设置吸烟室,在醒目位置要设置禁烟标识和学校禁烟监督电话。根据实际情况可在室外露天区域设置少量吸烟区,并要设置明显的引导标识和“吸烟有害健康”等提醒标识。吸烟区设置应符合消防要求,远离师生集中场地和必经通道。有条件的学校要安装烟雾报警、视频设备等装置,加强对吸烟的监控,防止有人在相对独立的办公室或实验室内吸烟。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引导有吸烟习惯的师生戒烟。教务处、学工处根据通知精神制定禁烟的具体规定,并严格落实,对在教学场所和学生寝室抽烟的行为进行监管。教务处要将禁烟工作作为教学检查的内容。
宣传部
2014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