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第二轮江西省志•教育志编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教办〔2012〕34号)精神,第二轮江西省•教育志编纂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为积极配合省教育厅完成该项工作,及时统计报送我院符合条件的相关人员参选入编江西省志•教育志,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志人物收集范围
(一)人物资料收集的年限
1991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20年内的相关资料。
(二)人物入志标准
1.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
2.全省、全国劳模和师德标兵;
3.全国和省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
4.职称正高以上人员(注明2-4级岗位)
二、资料报送审核
请各部门对照条件,及时摸清本部门人员情况,统计获得上述1-3项荣誉之一的人员名单,并将获奖人员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于5月16日上午报组织人事处。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