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科学技术厅赣科发计字[2014]121号文件通知,现组织开展江西省2015年度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类别
1、科技重大专项(科技协同创新体计划);
2、科技支撑计划:(1)工业领域(含火炬计划);(2)农业领域;(3)社会发展领域;
3、科技开发与产业化计划:(1)星火计划;(2)重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计划;(3)发明专利产业化技术示范;
4、对外科技合作计划;
5、科技条件平台与人才:(1)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计划;(2)主要学科学术与技术带头人培养计划;(3)青年科学家培养对象计划;(4)优势科技创新团队;
6、基础计划:(1)自然(青年)科学基金计划;(2)软科学计划。
二、申报要求
1、申报人须具备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申报重大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职称以上,并具备较强的科研开发实力。
2、申报人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项目。在研项目总数达到3项者不能申报(包括主持人和参与者),其中各单项计划(即科技支撑、科技开发与产业化、对外科技合作、人才、软科学、自然(青年)科学基金计划)项目不超过2项。
3、申报人不得将同一(或实施内容基本相同的)科技项目向多个科技计划重复申报,一经发现将取消该申报人本年度科技项目的申报资格。
4、申报人已主持省重大科技专项、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省教育厅落地计划项目或省其他厅局重大项目未验收结题的,不能再次申报重大项目。
三、申报时间和方式
本次项目申报采取先预申报后正式申报的方式。请需要申报的教师在2014年9月5日下午15点前填写好“项目简表”并报送到科研处,过期不候。正式申报的时间及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项目指南见附件
科研处
2014-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