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信院发[2013]51号
院属各部门:
根据《关于做好2013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13〕197号)文件精神,为了开展我院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3年职称政策
职称工作坚持“客观公正、竞争择优”和“公开、展示、评估、监督”的原则,实行“个人自主申报、社会公开评价、单位择优聘任、政府宏观指导”的管理模式,学院人事部门及相关部门对申报人员的资格及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学院专业技术资格小组进行复审和上报推荐工作。
二、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要求
1.申报范围:在学院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在编人员、聘用制人事代理人员,符合评审条件或认定条件者个人申报,学院审核、上报。
2.建立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诚信制度。申报人员及所在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真实性作出承诺并负责,出具《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保证书》,申报时要对照条件如实填写和提供有关材料,不得弄虚作假。
3.申报人员上报材料,由学院组织人事处统一受理最终材料,教务处、科研处审核教学情况及科研业绩情况。
4.工作质量与职业道德评估工作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对专业技术人员在职称评聘中进行工作质量与职业道德评估的通知》(赣人字〔2003〕36号)精神,对于评估结果为不合格者不得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资格或聘任技术职务。
5.职称外语要求
遵照省人社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水平要求的通知》(赣人发〔2005〕12号)和《关于调整职称外语有关问题的通知》(赣人发[2007]3号)文件精神进行材料审核(见校园网)。
6.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须符合省人社厅《关于印发的通知》 (赣人社发〔2011〕47号)文件规定条件。
申报认定专业技术资格,须根据省人社厅《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办法》(赣人字[2013]30号)文件精神,具备相应学历和规定专业技术工作年限,且符合(赣人社发〔2011〕47号)文件规定业绩,可申报初、中级的专业技术资格认定。
各系列资格及认定办法可在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查询,亦可到组织人事处咨询。(查询网址:http://hrss.jiangxi.gov.cn/zcgz.aspx职称条件)
7.在学院从事专业课、专业基础课的教师,可按照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申报评审本专业第二个专业技术资格或本专业考评结合和以考代评的相关专业资格。
8.资历业绩终算时间
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其学历、学位、资历(资格、聘任时间)、工作年限、业绩等终算时间为2012年12月31日,时间按年头计算。申报人员所提供的工作量,论文论著、科研课题和获奖成果等专业技术工作业绩,必须是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在资历终算时间内取得的。
9. 进一步加强申报资格审查、申报材料核实、工作质量与职业道德评估及申报人员基本情况与申报材料公示等工作。
三、申报材料要求
1.书面申请:符合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须提出书面申请,并经所在系部考核同意申报,申请须明确申报专业及申报资格。
2.资历证明:
(1)毕业证、身份证、奖励证、现任专业技术资格证、聘任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5㎝×10㎝)。
(2)申报个人须查询个人学历信息并附查询信息打印件。要求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实名注册,查询本人学历信息,持打印查询信息,学院统一核查。
(3)其他无法通过网站查询的学历,须提供学籍证明相关佐证材料;也可通过相应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纸质认证报告。
3.相关部门审核材料并出具证明:
(1) 学院教务处审核申报人任现职以来所任学科的教学、课时、教学情况;
(2) 学院科研处审核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的教学成果情况、课题参与情况及论文论著发表情况。
教学成果、课题、论文论著等须附原件,其中课题原件含申报书、结题报告、结题鉴定书及结题证书。
论文论著在审核原件的同时,需查询有关官网信息,并提供查询信息打印件。
4.评优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英语合格证原件。
6.高校教师资格证。
四、时间安排
(一)个人材料初审阶段
(1)个人向所在系部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内容须包含申报专业及晋升职务)、系部考核并提出意见;
(2)个人向教务处审核授课情况;
(3)个人向科研处审核科研情况;
(4)个人向组织人事处审核各类资格证书、聘任书、荣誉证书、职称外语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按要求大小);
(5)以上审核工作的时间安排与具体要求由各审核部门自行确定并公布。
(二)申报初审
(1)报名时间:6月24日-7月3日
具有申报资历条件者提供经系部同意申报的书面申请、进行资格初审后报名,交纳申报的各项费用,领取材料袋。
申报认定资格,审查、认定费用共计: 100元/人;
申报评审资格,审查、评审费用共计:中级170元/人,高级290元/人,答辩费100元/人。
(2)材料申报 :8月12日-8月16日
审核并汇总资格审查表、评审表、送审表、专业技术职务认定表及个人业绩材料装订册等,具体要求为: 个人填写相关表格初表/组织人事处审核初表并核实通过/个人将审核后表按人社厅规定格式和份数正式打印(打印表格不得随意改动大小),并按要求和顺序进行业绩材料装订/正式表格材料及样表、业绩装订册交组织人事处。
(三)学院综合审查、认定、推荐阶段 8月19日-8月23日
(1)召开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审查推荐会议进行综合审查;
(2)进行申报人员任职期间工作质量与职业道德评估工作;
(3)进行审核推荐工作;
(4)公示。
(四)汇总、上报阶段 8月26日-8月30日
(1)组织人事处汇总有关材料;
(2)院长审批;
(3)上报评审材料和认定材料,分送人社厅和其他有关职称评审(认定)部门。
五、说明
职称聘任工作按照学院岗位聘用有关工作安排和具体申报聘用要求进行。今年的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基本在暑期进行,省人社厅受理申报材料的最终截止时间为8月30日。请院属各部门组织本部门人员认真学习本通知,要求所属需申报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学院规定的时间和规定的程序要求进行申报,圆满完成今年的职称评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