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信院发〔2014〕31号
院属各部门:
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赣信院发〔2010〕35号文件精神、《关于岗位聘用有关工作的通知》赣信院发〔2013〕26号和《关于岗位聘用有关工作的通知》赣信院发〔2014〕19号文件精神,学院研究决定就岗位聘用有关事项做如下规定,具体为:
一、明确赣信院发〔2013〕26号中“同一轮聘期内原则上不开展同一职称中的晋级工作(临近退休人员除外)”指的是:三年开展一次晋级工作,但对于“临近退休”人员可每年晋级。“临近退休人员”指:
1.申报专业技术岗同一职称中最高一级岗位(即正高三级,副高五级,中级八级)临近退休人员指当年度末起算,距离法定退休时间不足三年者。
2.申报同一职称高一级岗位(即副高六级,中级九级)临近退休人员指当年度末起算,距离法定退休时间不足十年者。
3.按照退休年龄为先的原则进行聘用,同一年月退休者则按任职年限长者为先原则进行聘用。
二、评审取得高一级职称资格者可根据空岗情况申报新职称最低档,也可申报原职称级别高一级岗位。
三、认定资格后人员按照人社厅规定进行专业技术岗位的首聘申报工作。
四、其他未尽事项仍按赣信院发〔2010〕35号、赣信院发〔2013〕26号文件执行。
五、对学院《关于岗位聘用有关工作的通知》赣信院发〔2014〕19号文件所开展的申报工作作以下补充安排,进行补申报工作:
1.对照以上条件和空岗情况,符合人员可按文件要求程序提出申报晋级岗位。
2.申报截止日为4月30日。
3.已申报人员不用再提出申报。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