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及总参谋部、教育部、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征集大学生入伍工作的通知》要求,为了鼓励大学生积极报名参加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相继出台多项优惠措施,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根据学院实际情况,经学院研究决定特制定以下几点鼓励措施:
1、所有参加返校应征体检的学生,体检日免费提供食宿。
2、应征地在学校的报名学生返校参加应征体检报销往返路费(硬座或汽车票)。
3、在校生应征入伍,学院保留其学籍。服役期满后返校继续学业,同等条件下评先评优、入党及就业优先。
4、毕业生入伍退役后,学院免费提供就业推荐服务。
5、退役复学后,除国家偿还学费以外,如在校表现良好,无违纪情况可直接享受国家三等助学金和院助学金。据评定办法,表现优异的可享受更高等级的奖、助学金。
6、报名应征士官的参照执行。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七日